
“造假一时爽,事后火葬场”的资本市场铁律,在立方数科身上再次得到印证。11月28日,安徽证监局一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不仅揭开了这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的惊天骗局,更以“发行人+中介机构同步立案”的首例操作,彰显了监管“零容忍”的硬核担当——必须为证监会这记“组合重拳”点赞!这种“既打首恶、又惩帮凶”的雷霆行动,正是资本市场正本清源的关键所在。

骗局拆解:三种花招,三年虚增收入6.38亿
立方数科(股票代码:300344,证券简称:ST立方)的造假手段算不上“高明”,但隐蔽性极强,通过三种“障眼法”将空壳业务包装成业绩亮点,连续三年蒙骗市场。
1. 代理业务“空手套白狼”:货没碰过,收入全算自己的
作为中间商,立方数科在多笔代理业务中既不参与货物运输,也不承担存货风险,甚至无权决定交易价格,本质上仅收取少量手续费。但公司却违规采用“总额法”核算,将全部交易额计入自身收入。2021年至2023年,仅这一招就虚增收入2.76亿元,其中2021年虚增占比高达39.1%,相当于当年近四成收入都是“纸上富贵”。
2. 融资贸易“资金转圈”:放贷收息,包装成买卖交易
以提供资金支持赚取利差为目的,立方数科与上下游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先行垫付货款给供应商,再给下游客户账期并收取资金使用费——这本质是民间借贷,却被伪装成正常贸易业务。三年间,通过这种方式虚增的收入累计达3.1亿元,2022年该类虚增收入占当年营收比例更是飙升至36.84%。

3. 虚假贸易“左手倒右手”:闭环交易,制造业务假象
2022年,立方数科与关联方上演“合同+资金”的闭环游戏,开展无任何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这笔业务既没有真实货物交付,也未创造实际价值,却为公司虚增收入5103万元,尽管对利润总额影响不大,但彻底暴露了其造假的主观恶意。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立方数科累计虚增收入6.38亿元、成本6.28亿元。其中2021年、2022年虚增收入占比分别达50.09%、51.67%,意味着这两年披露的收入中,超过一半都是编造的;即便到了2023年,仍有24%的收入是虚假的。

雷霆处罚:公司退市、高管禁业,10人罚3000万
相较于造假手段,监管的处罚力度更具震撼力。此次处罚形成“罚款+市场禁入+退市+刑事移送”的完整闭环,让造假者付出全方位代价。
对公司:1000万罚款+强制退市倒计时
立方数科因连续三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已明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公司股票于12月1日起停牌,12月2日复牌后即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距离被踢出股市仅一步之遥。与此同时,公司还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成为压垮其经营的最后一根稻草。
对责任人:“关键少数”罚到肉痛,10年禁入市场
造假的核心参与者被精准追责:时任董事长汪逸、总经理俞珂白、财务总监项良宝作为“首恶”,每人被罚款500万元,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来十年不得在任何证券机构任职或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副总裁杨威、财务副总监靳先凤各罚400万元;监事、独立董事等其他6名责任人分别被罚100万至150万元不等,10人合计罚款达3000万元。
特别提示:立方数科相关违法行为已涉嫌证券犯罪,证监会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这正是“谁造假谁坐牢”原则的鲜明体现,唯有让造假者付出自由的代价,才能从根源上遏制违法冲动。
监管突破:首例“双杀”,中介机构同步立案
此次案件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是监管部门打破“先罚发行人、后查中介”的传统模式,对为立方数科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同步立案调查,开创了“首恶与帮凶一起打”的先例。
据证监会披露,中兴财光华在立方数科年报审计中未能勤勉尽责,未发现其通过三种违规方式虚增收入的问题。这并非该事务所首次触碰红线,此前因在弘高股份、西陇科学等多个项目中审计失职,已多次被监管处罚,仅2025年4月就因弘高股份造假案被没收收入462万元并罚款924万元。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此次“发行人+中介同步追责”,标志着监管已形成“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退市执行+中介追责”的五环惩戒体系,从“事后救火”全面转向“源头治理”。清华大学田轩教授也表示,压实中介“看门人”责任,是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守护市场质量的关键。
市场期盼:造假必赔+造假必刑,筑牢投资者保护网
立方数科案中,最让投资者揪心的是“踩雷”后的损失追偿问题。当前A股市场中,投资者遭遇造假侵权后,往往需要自行收集证据、提起诉讼,维权过程耗时费力,不少人最终因成本过高选择放弃。这种现状不仅让造假者变相“减负”,更寒了长期投资者的心。
而理想的生态应当是:只要上市公司被认定存在财务造假,无需投资者主动维权,监管部门或专门机构就能启动集体索赔程序,将罚没款项优先用于赔偿受损投资者。正如立方数科案中,公司及责任人被罚款合计4000万元,这笔资金若能直接用于赔付因造假被套的股民,将极大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这种“造假即赔偿”的机制,搭配“谁造假谁坐牢”的刑事追责,才能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愿假”的三重防线。
立方数科并非个例。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已有14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数量创历年新高。这一变化源于退市新规的完善,更源于监管“发现即罚、罚后即退”的全链条追责机制。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此案提供了三个重要避坑指南:
这种机制的建立,对股市长牛具有深远意义:当投资者无需担心“踩雷”后维权无门,才能真正放下顾虑,专注于研究公司基本面,践行价值投资理念;当上市公司清楚“造假不仅要罚钱、坐牢,还要全额赔偿”,自然会敬畏市场、敬畏法律;当“业绩真实”成为市场底线,长期资金才敢放心入场,A股才能摆脱“炒短”投机氛围,走向健康的长期慢牛,还资本市场一片朗朗乾坤。
市场警示:今年14家公司涉重大违法退市,投资者该如何避坑?
立方数科并非个例。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已有14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数量创历年新高。这一变化源于退市新规的完善,更源于监管“发现即罚、罚后即退”的全链条追责机制。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在赔偿机制完善前,此案仍提供了三个重要避坑指南:
远离“完美业绩”陷阱:立方数科连续三年收入增长平稳,实则是造假粉饰的结果。若某公司收入增速始终远超行业均值,且毛利率异常高于同行,需警惕其业务真实性。
关注中介机构“前科”:若上市公司审计机构曾多次被监管处罚,如本案中的中兴财光华,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信度需打折扣,投资者应谨慎参与。
警惕“退市风险警示”标的:立方数科复牌后将带“退市风险警示”标识(*ST立方),这类股票往往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普通投资者应坚决规避,切勿抱有“抄底”幻想。
结语:造假成本飙升,市场生态正在重塑
从“单独处罚发行人”到“发行人+中介同步追责”,从“罚款了事”到“退市+刑事移送”,立方数科案成为资本市场法治化的标杆案例。但我们更期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造假自动赔偿”机制——让罚没款直接转化为投资者补偿金,让“谁造假谁买单”成为铁律。
正如南开大学田利辉教授所言:“只有当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造假成本远超收益,价值投资才能成为市场主流。” 证监会此次的重拳出击,让我们看到了市场净化的希望;而“造假必刑+造假必赔”的全面落地,将是A股走向长牛的关键一步。
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此案更是深刻警示:上市公司妄图通过造假蒙混过关,终将被市场淘汰;中介机构若放弃“看门人”职责,必然与造假者同担后果;而投资者唯有保持理性,远离业绩存疑的标的,才能在净化后的资本市场中实现稳健投资。
监管风暴已至,造假者的“避风港”正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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